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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圆满完成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11-14 [来源]:学工处

新闻网讯(文/方友爱 图/许洋)11月13日,学生奖助(评先评优)工作领导小组在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11会议室举行202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评审工作会。历时一个多月的推荐、初评、终审、公示,我校拟推荐王朝远等32名同学为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、焦茜怡等558名同学为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、胡友琦等4140名同学为2024-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评对象。

今年秋季开学初期,各二级学院(含县域产业学院、“一村多”教学点)按照校学生资助中心要求,加强统筹规划,组织专人负责材料核验,扎实开展前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。在评审工作前期,我校组织召开了新生辅导员业务培训会,要求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的原则,严格把关评审各个环节,逐级审核材料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,确保评审过程透明、规范,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细做实。学生奖助(评先评优)工作领导小组还分别在10月15日、11月8日(第二批)召开国家奖学金校级评审会,对申报的37名候选人选进行评审投票表决。

校党委委员、副校长、学生奖助(评先评优)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昌龙在评审会上强调,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给予大学生的关爱关怀,各部门(学院)要高度重视资助工作。用心用情关爱每一名困难学生,并大力宣传获奖受助学生先进典型事迹,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正面作用,激励更多学生自立自强、心怀感恩之心、回报社会和国家。校资助中心、财务处等部门要及时发放奖金和资助资金,把国家助学政策按时按质落实到位,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,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心的学习环境。

据悉,财政部等3部门在10月底联合发文,从2024年起,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,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。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,本专科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;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;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每人每年20000元。